济南装饰装修协会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一、秘书处
二、各专业委员会
1、行业发展促进委员会
2、工程专业委员会
3、家装专业委员会
4、设计专业委员会
5、材料专业委员会
6、信息咨询委员会
7、专家委员会
8、幕墙专业委员会(待定)
三、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秘书处
秘书处为协会常设机构,在会长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办理协会日常事务。主要工作内容:
1、拟定协会年、季、月工作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3、接收、转发行业主管部门和中装协、省装协的有关文件,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有关活动。
4、准备协会各种会议文件。
5、指导《洛阳装饰网》和《洛阳装饰》的编辑、发行工作。
6、负责协会财务工作,收取会费,开展活动,并按规定开支。
7、办理会员入会、退会有关事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业发展促进委员会
1、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等。
2、制定全市行业发展规划,并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提高我市装饰行业整体水平
3、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4、开展专项调研活动,组织业内的经验交流,为行业发展提供建议和咨询。
5、负责联系并指导市属各县(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专业委员会
1、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在建装饰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检查。
2、参加大型重点装饰工程的竣工验收。
3、组织推广装饰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4、参与重大装饰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装饰工程的质量评定与推优工作。
6、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并督促实施。
7、参与编制装饰工程有关施工规范与技术标准等。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家装专业委员会
1、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家装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检查。
2、组织推广家装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
3、受理家装投诉,协调处理有关纠纷。
4、制定家装行业自律公约并督促实施。
5、组织家装行业设计大赛,评选优秀企业及样板工程。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计专业委员会
1、负责装饰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资格考评与申报发证工作。
2、组织行业交流及项目观摩等工作。
3、开展优秀设计师评比工作。
4、制定装饰设计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公约并督促实施。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材料专业委员会
1、负责联系装饰材料生产商和经销商,广泛发展会员单位。
2、宣传推广绿色环保材料,协助开展新产品推荐活动。
3、调查装饰材料的市场产销价格,定期发布参考指数。
4、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并督促实施。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咨询委员会《含洛阳装饰网、洛阳装饰编辑部》
1、广泛收集工程发包信息,公布大型装饰工程招投标事宜。
2、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宣传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发布行业简报。
3、组织会员单位和业内人士积极提供专业文章、图片、影像资料,办好《洛阳装饰网》,编辑发行《洛阳装饰》,大力宣传先进企业,推介优质工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专家委员会
1、挑选业内专业人才,组建“专家人才库”。
2、接受委托,参与重大装饰工程项目的方案论证及评审工作。
3、参与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或从业资格的评审工作。
4、接受邀请,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装饰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及获奖工程的复查与评审工作。
5、定期举办技术讲座,及时为会员单位提供有关专业的咨询服务。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